各有关单位:
为满足渔业发展重大技术需求,畅通产学研推用对接渠道,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应用深度融合,加快渔业高质量发展,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、中国水产学会(以下简称“总站学会”)决定在全国开展2023年度渔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优秀科技成果(以下简称“三新”成果)遴选工作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推荐时间
即日起至2023年7月20日。
二、遴选方式
各省级(含计划单列市)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和水产学会、科研院所(细分至所一级)、高等院校(细分至学院一级)、中国水产学会各分支机构负责组织并根据遴选条件择优推荐本地区、本系统、本单位或本领域的“三新”成果,并出具推荐意见。
三、遴选数量
各推荐单位根据《渔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年度优秀科技成果遴选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遴选办法》)要求推荐渔业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装备,每类不超过2项(件),总计不超过5项(件)。
专家组和评审委员会按照《遴选办法》进行遴选,最终遴选发布渔业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装备合计不多于20项(件)。
四、遴选条件
近3年(2020—2022年)渔业领域重大科技创新成果。参选成果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:
(一)符合国家科技研究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,对渔业科技进步、绿色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助推作用;
(二)核心技术突出,有较强创新性,在国内本专业技术领域居于先进水平;
(三)具有较大适用价值和推广潜力,初步验证可行,有较大应用前景,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明显;
(四)知识产权权属明确,无任何纠纷,已完成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核准、登记、注册等规定程序。
以下成果不列入遴选范围:
(一)已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、已经大面积推广或大规模使用的、已经获得“三新”成果荣誉的;
(二)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,或存在潜在风险,对公共利益可能造成危害的;
(三)涉及国家秘密的;
(四)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的;
(五)不能提供完整材料和相关成果证明的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请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认真组织力量进行研究和推荐,为渔业产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。
(二)遴选申请表(附件1)及有关证明材料,纸质与电子版需各一份。
(三)《遴选办法》和遴选申请表Word版本可在总站学会官网下载。下载地址:
http://www.nftec.agri.cn/tzgg/202108/t20210803_7737064.htm
六、联系方式
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中国水产学会评价与示范处
联系人:张龙
联系电话:010–59194433
邮箱:sfc200909@163.com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
附件:1.渔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年度优秀科技成果
遴选申请表
2.申请表填写说明
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中国水产学会
2023年06月06日
附件1渔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年度优秀科技成果遴选申请表.docx
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中国水产学会 关于开展渔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2023年度优秀科技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