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为配合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工作,及时发掘我国渔业领域最新优秀科技成果,促进渔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广应用,加快推进渔业现代化建设,根据《渔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年度优秀科技成果遴选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遴选办法》)有关要求,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、中国水产学会(以下简称“总站学会”)决定组织开展渔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2021年度优秀科技成果(以下简称“三新”成果)遴选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时间安排
申请单位(成果第一完成单位)即日起开始填写《渔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年度优秀科技成果遴选申请表》(见《遴选办法》)并报推荐单位;推荐单位于9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报至总站学会评价与示范处;总站学会于10月30日前进行成果遴选并完成公示,11月10日范蠡学术大会期间发布遴选结果并颁发证书。
二、遴选数量
各申请单位推荐渔业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装备每类不超过2项,总计不超过5项(件)。评审委员会最终遴选发布全国渔业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装备合计不多于20项(件)。
三、推荐方式
各省级(含计划单列市)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和水产学会、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、中国水产学会各分支机构负责组织并根据遴选条件择优推荐本地区、本系统、本单位或本领域的“三新”成果,并出具推荐意见。
四、遴选方式
专家组和评审委员会按照《遴选办法》有关规定进行遴选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请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认真组织力量进行研究和推荐,为我国渔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。
(二)遴选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总站学会评价与示范处,纸质与电子版需各一份。
(三)《遴选办法》可在总站学会官网下载中心下载,网址:http://www.nftec.agri.cn/tzgg/202108/t20210803_7737064.htm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王紫阳
联系电话:010-59194433
邮箱:sfc@agri.gov.cn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
附件:关于开展渔业“三新”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(农渔技学示函〔2021〕127号).pdf
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中国水产学会
2021年8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