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渔学〔2018〕018号
各有关单位:
为推动中国渔业行业自主创新,充分发挥中国水产学会通过制定先进标准引领行业科技发展的作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、国务院《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》、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,中国水产学会制订了《中国水产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见附件),经中国水产学会第十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,现印发施行。
附件:中国水产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
中国水产学会
2018年4月28日